问题 | 男女分手见面礼是否要归还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见面礼通常被视为以结婚为目标的一种赠与行为。
倘若双方未曾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赠与方有权利主张要求返还见面礼。 不过,要是双方已经一起生活了一段时期,对于见面礼是否需要返还,就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作出判定。 像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见面礼本身的价值大小之类的因素,都会对判定产生影响。 要是见面礼是在日常的交往过程中,仅仅是出于情谊而赠送的普通礼物,那这种情况下就无需进行返还。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通过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准确地判断见面礼到底是否需要归还。 比如说,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而见面礼的价值又比较高,那么赠与方主张返还见面礼的可能性可能就会相对较大;反之,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见面礼的价值不高,可能就不太会涉及到返还的问题。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人介绍相识,小朱给了小李价值较高的见面礼。之后二人开始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二人分开,小朱要求小李返还见面礼,小李拒绝,小朱认为共同生活时间短且见面礼价值高应返还,小李觉得共同生活过不应返还,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赠与方有权主张返还见面礼。 2、但他们共同生活过,需综合考量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和见面礼价值大小等因素来判定是否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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