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公证的东西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是一种法定的证明活动,在日常生活和法律事务中有着重要作用,经公证处公证的事项通常具备法律效力。
①公证机构会依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证明。 比如在房产买卖公证中,会核实买卖双方身份、房产产权等情况。 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一般应作为认定事实的可靠根据。 不过,若存在相反证据,且该证据足够充分,足以推翻该项公证,那就另当别论了。 例如在遗产继承公证中,若后续发现新的有效遗嘱,可能改变之前公证的效力。 ③公证的效力还体现在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等方面。 像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公证后,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过繁琐的诉讼程序。 总之,公证能为众多法律行为和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明与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欲出售房产给小李,双方前往公证处办理房产买卖公证,公证机构核实双方身份及房产产权等。后小胡称该房产产权存在争议,拿出新证据,质疑公证效力。此外,小静持经公证的追偿债款债权文书要求小丽还款,小丽拒绝还款。 案情分析: 1、在小朱与小李的房产买卖公证中,公证机构按规定进行了证明活动。但小胡拿出新证据,若证据充分足以推翻原公证,那么原公证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2、对于小静和小丽的债务纠纷,因债权文书经过公证且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在小丽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小静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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