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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变更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法定继承人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下面为你展开阐述:
一、法定继承人范围由法律明确界定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有着明确且固定的范围。
其中,配偶作为与被继承人存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在法律上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与被继承人有着紧密的血缘或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
父母,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样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成为法定继承人。
此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也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
这些规定是基于血缘关系、婚姻关系等法定因素来确定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一般不能由个人意志随意改变。
二、特殊情况导致继承人资格变化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的资格可能会发生变化,但这并非随意的变更。
例如,当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时,这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使其丧失了继承权;又或者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这种行为也会导致其继承权的丧失。
在这些情况下,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相应的继承份额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新分配。
总之,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严格规定的,一般不能随意变更。
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才会涉及到继承人资格的丧失等相关问题,一切都需遵循法律的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产继承出现争议。小朱的配偶小丽认为法定继承人范围应按自己意愿变更,想排除小朱与前妻所生子女小胡的继承资格,小胡则坚持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且小丽称小胡曾有不当行为应丧失继承权,但无确凿证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范围由法律明确界定,小胡作为小朱的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其继承资格基于血缘关系,不能随意被小丽的个人意志改变。
2、关于小丽称小胡应丧失继承权,因缺乏确凿证据证明小胡存在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所以小胡的继承权应得到保障,遗产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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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6: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