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以后还可以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后是可以更改的,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律层面的依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拥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这一规定充分尊重了遗嘱人的意愿,确保其在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能够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想法对遗嘱内容进行调整。 比如,遗嘱人在立遗嘱后,家庭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子女关系改变、财产状况变动等,此时就可能需要对遗嘱进行更改。 二、具体的更改方式 1.重新公证: 遗嘱人若要更改公证遗嘱内容,可选择重新办理公证遗嘱。 具体操作时,遗嘱人需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再次提交相关材料,明确表达新的遗嘱意愿。 新的公证遗嘱完成后,便会取代旧的公证遗嘱,在法律效力上,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2.另立其他形式遗嘱: 遗嘱人还可以通过自书、代书、录音录像、口头等形式另立遗嘱。 例如,遗嘱人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办理公证遗嘱,可选择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立下新遗嘱。 但需注意,若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不过在实践中,若后立的遗嘱不是公证遗嘱,当存在多份不同形式遗嘱且内容冲突时,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通常相对更高。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家庭情况变化,与小李关系变差,想更改遗嘱。他先自书了一份新遗嘱将财产留给小胡,后又重新办理公证遗嘱把财产留给小丽,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丽就财产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小朱有更改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其在家庭情况变化后对遗嘱进行更改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重新办理公证遗嘱后,新的公证遗嘱取代旧的公证遗嘱,应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即财产应按照小朱最后公证遗嘱的内容分配给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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