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写遗嘱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手写遗嘱也就是自书遗嘱,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就是有效的,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有效期”说法。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其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1.遗嘱的变更或撤销: 遗嘱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时变更或撤销之前所立的遗嘱。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想法和生活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比如家庭关系改变、财产状况变动等,这时候遗嘱人可能会重新考虑财产的分配方式。 若遗嘱人后续又订立了新的遗嘱,并且新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有效条件,那么在遗产分配时,就应当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例如,遗嘱人最初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了长子。 但后来因为长子对其照顾不周,而次子悉心照料,遗嘱人便重新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对财产分配做出了不同安排,把大部分财产留给了次子,这种情况下,后一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2.遗嘱无效的情形: 如果遗嘱存在伪造、篡改或者是在他人胁迫下书写等导致无效的情况,那么这份遗嘱从一开始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比如说,遗嘱人在受到他人威胁,生命安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不得已按照他人的要求书写了遗嘱,这种遗嘱显然不能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以是无效的。 只要不存在上述这些影响效力的情况,自书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就会一直按照其内容对遗产进行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手写了一份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胡。后来小胡因事疏于照料,而小李开始悉心照顾小朱,小朱又写了一份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小李。小胡认为第一份遗嘱有效,应按其分配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权变更遗嘱。在自身生活状况及照顾情况发生变化后,小朱重新订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新遗嘱符合有效条件时,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所以小朱留给小李大部分财产的第二份遗嘱有效。 2、此案件不存在遗嘱无效情形,没有伪造、篡改或胁迫等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两份遗嘱均是小朱真实书写,只是基于不同阶段意愿,应按最后有效的第二份遗嘱进行财产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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