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遗嘱继承的7种方式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1.自书遗嘱:
这是一种常见的遗嘱形式。
遗嘱人需完全依靠自己的书写能力,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书写完成后,要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清楚地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能够准确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2.代书遗嘱:
当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这种方式要求有两个以上与遗嘱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书写完成后同样要注明年、月、日。
之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以确认遗嘱内容。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这是为了防止遗嘱内容被篡改,保证遗嘱的完整性。
4.录音录像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准确的年、月、日,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和遗嘱内容。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前所立的口头遗嘱便无效。
6.公证遗嘱:
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其法律效力相对较高。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临终前,危急时刻立了口头遗嘱,有小胡、小李两位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能书写却未另立遗嘱。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对这份口头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小朱立口头遗嘱时符合此条件。
2、但危急情况消除后,小朱能够以书面等形式立遗嘱却未再立,按照规定,此前的口头遗嘱应无效。所以这份口头遗嘱不能作为有效遗嘱来确定遗产分配。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8 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