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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领结婚证立遗嘱可以继承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没有领结婚证立遗嘱能否继承这一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1994年2月1日前的情况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如果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便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也是按照事实婚姻来处理的。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主要包括双方自愿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在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双方互为法定继承人。
若一方立下遗嘱,明确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另一方,只要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求,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另一方可以依据遗嘱来继承相应的财产。
要是一方没有立下遗嘱,另一方同样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到遗产的分配当中。
二、1994年2月1日后的情况
1994年2月1日之后,未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并不存在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此时,如果一方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另一方,只要这份遗嘱在形式上(如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和实质上(如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都符合法定要件,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财产。
但要是没有遗嘱,另一方通常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于1993年开始同居生活,未领结婚证,小朱去世前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小胡与小丽在1995年开始同居,小胡去世时未立遗嘱,小丽主张继承遗产,引发争议,焦点在于未领结婚证立遗嘱能否继承。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若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属事实婚姻,双方互为法定继承人。小朱所立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求,小李可依遗嘱继承财产。
2、小胡与小丽在1994年2月1日后同居,属同居关系。小胡未立遗嘱,小丽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若小胡立有遗嘱且符合要件,小丽可按遗嘱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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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