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在世怎样立房产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在世时若要立房产遗嘱,可参考以下几种方式:
一、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由父母亲自书写遗嘱内容。 在书写时,需详细注明房产的具体信息,比如房产的位置(具体到门牌号)、面积大小、房产性质等,同时要清晰写明由谁来继承该房产。 写完后,父母要认真签名,并注明书写的具体日期。 书写过程中,要保证字迹清晰、工整,避免出现模糊不清的情况,内容也要明确具体,不能有歧义,要真实反映父母的意愿。 二、代书遗嘱 这种方式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代书完成后,同样要注明日期。 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父母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 见证人的选择至关重要,要确保他们与遗嘱涉及的各方没有利益纠葛,以保证遗嘱的公正性。 三、公证遗嘱 父母可以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公证员会对遗嘱的内容,包括房产信息、继承人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还会对父母的行为能力进行评估。 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相对较高,在后续的遗产分配过程中,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四、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在录音录像中,父母和见证人都要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并且注明日期。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遗嘱内容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欲立房产遗嘱,指定小朱继承房产。父亲选择自书遗嘱但字迹潦草有歧义;母亲采用代书遗嘱,其中一见证人是小朱好友,与继承存在潜在利益关系;公证遗嘱因疏忽未全面审查房产信息;录音录像遗嘱中一见证人未清晰记录肖像。各方对遗嘱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父亲自书遗嘱字迹潦草有歧义,不符合自书遗嘱需内容明确具体、无歧义的要求,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2、母亲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存在潜在利益关系,不满足“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的条件,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公证遗嘱未全面审查房产信息,存在瑕疵,可能影响其证明力。 4、录音录像遗嘱中见证人未清晰记录肖像,不符合法定要求,该部分遗嘱效力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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