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权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定继承制度中,配偶、子女、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在继承遗产时,继承权是平等的,不存在先后顺序的差别。
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同一顺序平等继承: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情况下应当均等。 这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过,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比如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无法通过自身努力获取足够生活资源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法律会予以特别的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协商分配: 继承人之间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各自的继承份额,不一定非得均等分配。 例如,有的继承人经济条件较好,可能愿意少分一些遗产;而有的继承人经济困难,需要更多的遗产来改善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各继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后,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 3.特殊情况: 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的生活起居、承担医疗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相反,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以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丽、子女小胡和小静以及父母小李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争议点在于遗产分配,小胡经济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小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而小李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各方对遗产份额分配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按照同一顺序平等继承原则,通常份额应均等,但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适当多分。 2、继承人之间可协商分配,小丽、小胡、小静和小李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份额,如小静经济好可少分,小胡经济差可多分。 3、小静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适当多分;小李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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