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子女遗嘱给一个人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多个子女,而遗嘱却将财产指定给其中一人这种情况时,可参照以下要点妥善处理:
一、遗嘱有效性判断 确认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与实质要件至关重要。 以常见的遗嘱形式为例,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全部内容,书写完毕后要亲笔签名,并清楚地注明年、月、日,以此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具备见证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只有遗嘱在形式和实质方面均合法有效,才能按照遗嘱内容执行财产分配。 二、尊重遗嘱意愿 若遗嘱经判断为有效,那么遗嘱中指定的那个子女便依法有权继承相应财产。 遗嘱实际上是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行使自由处分权的一种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充分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按照遗嘱进行财产分配。 三、其他子女权益保障 尽管遗嘱指定财产由一人继承,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其他子女,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是为了保障这些特殊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法律的公平与人文关怀。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嘱,将财产指定给大儿子小李。二儿子小胡对此提出异议,争议点在于遗嘱是否有效,且小胡自称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认为应分得遗产。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有效性判断,需确认遗嘱形式与实质要件。若为自书遗嘱,要小朱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若为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等,符合要求则遗嘱有效。 2、若遗嘱有效,应尊重遗嘱意愿,小李有权按遗嘱继承财产,因为遗嘱是小朱对财产自由处分的体现。 3、若小胡确实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分割遗产时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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