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死亡,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层面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是继承发生的法定前提。 这里所说的死亡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自然死亡,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因生理机能衰竭而死亡,例如因病医治无效死亡、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等;二是宣告死亡,当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 在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同样会引发继承程序的启动。 二、继承的性质角度 继承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它的核心是将死者生前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转归那些依法有权取得该项财产和权益的人所有。 对于房产而言,只有当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下来的房产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比如,老人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就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继承分配。 三、生前行为的差异 如果在被继承人生前就对房产进行处置,像常见的赠与行为,即将房产赠送给他人;或者进行买卖,把房产卖给其他买家等,这些都属于正常的财产处置行为,和继承有着本质的区别。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照法定继承,即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房产分配;或者按照遗嘱继承,也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对房产进行分配,这才属于房产继承的范畴。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小朱和其妹妹小丽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应按法定继承平分房产,小朱则称父亲生前有口头遗嘱将房产留给他,争议焦点在于此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层面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小朱父亲已去世,房产可作为遗产进入继承程序。若小朱所称口头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应按遗嘱继承;若不符合,则按法定继承。 2、从继承性质角度讲,房产作为遗产应转归有权取得的人所有。若口头遗嘱有效,小朱依遗嘱取得房产;若无效,小朱和小丽应按法定继承原则分配房产。 3、从生前行为差异看,父亲生前未对房产进行赠与或买卖等处置行为,所以该房产应按继承规则分配,关键在于确定遗嘱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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