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及比例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对遗产法定继承顺序及比例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继承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涵盖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比例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这是在没有特殊情况下的基本分配原则。 2.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因残疾或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且生活艰难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例如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尊重继承人之间的自主意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丽,子女小胡和小静,父母也健在,还有兄弟姐妹小李。在遗产分配时,小胡认为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多分,而小静觉得应均分,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小丽、小胡、小静及小朱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小李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2、若小胡能证明自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依据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若小静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适当多分。 4、若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不均等分配,也是可以的。 5、若无特殊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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