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女婿遗产继承是第几顺位继承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中,儿媳和女婿通常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存在法定继承顺位。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情况会有所不同。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1.丧偶儿媳的特殊情况: 当儿媳丧偶后,如果她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便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去继承公婆的遗产。 这里所说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着较为具体的内涵。 在生活方面,需要对公婆的日常生活进行悉心照料,比如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协助处理生活琐事等。 经济上,要为公婆提供必要的供养,承担起相应的生活费用,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精神上,还要给予公婆足够的慰藉,时常关心他们的内心感受,让他们在情感上有所寄托。 2.丧偶女婿的特殊情况: 同理,若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岳父母的遗产。 具体的赡养义务表现与丧偶儿媳类似。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儿媳或女婿没有满足上述这些特殊条件,是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的。 不过,他们仍然可以通过遗嘱等其他合法的方式来获得遗产。 比如,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明确指定儿媳或女婿继承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丈夫去世后,她悉心照料公婆生活,承担生活费用并给予精神慰藉。而小胡作为丧偶女婿,却很少关心岳父母。后来公婆去世留下遗产,小朱主张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小胡也想参与继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生活、经济和精神上都有付出,依据相关规定,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2、小胡未对岳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不满足特殊条件,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若其想获得遗产,只能通过遗嘱等其他合法方式,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他无法参与此次法定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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