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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要求写遗嘱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的相关内容,为你做如下详细介绍:
一、遗嘱的形式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在书写完成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明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比如,遗嘱人可在安静的环境中,用自己习惯的笔和纸张,清晰地写下对财产分配等事项的安排。
2.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写完后同样要注明年、月、日。
并且,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名。
3.打印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日期。
4.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录音录像中要清楚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准确的年、月、日。
5.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6.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前往公证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二、注意事项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能受到胁迫、欺骗等因素的影响。
同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比如个人的存款、房产等,不能随意处分他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在病重危急时立下口头遗嘱,将个人房产留给小李,有小胡、小丽两名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未再立书面或录音录像遗嘱。之后小朱去世,小李依口头遗嘱主张房产,小朱其他亲属认为口头遗嘱已失效,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本案中危急情况解除后小朱未另立遗嘱,该口头遗嘱应无效。
2、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小朱之前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结束后失效,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而不能依据已失效的口头遗嘱由小李单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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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