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死去财产儿子继承儿媳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老人去世后,财产由儿子继承时儿媳是否有份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说明:
一、法定继承情况 在法定继承中,儿子作为老人的子女,基于血缘关系等法定身份享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财产分配的方式。 一般来说,当儿子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老人的财产时,儿媳是没有份额的。 因为这种继承所得的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它是基于儿子与老人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与儿媳并无直接关联。 二、遗嘱继承情况 若老人通过遗嘱指定财产由儿子继承,这里又分两种情形。 其一,若遗嘱中明确表明该财产仅归儿子个人所有,那么儿媳就没有份额。 这是老人对财产归属的明确意愿表达。 其二,若遗嘱未明确说明财产仅归儿子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儿媳就有相应份额。 三、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儿子继承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儿媳也就有相应份额。 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中财产共有的一般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其儿子小李按照法定继承本应获得财产,但儿媳小静认为自己也应有份。后又发现老人留有遗嘱指定财产由小李继承,且遗嘱未明确表明财产仅归小李个人,小静再次主张自己有份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小李基于与老人的血缘关系享有继承权,此时继承所得财产通常认定为小李个人财产,小静没有份额。 2、遗嘱继承时,若遗嘱未明确财产仅归小李个人,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小静有相应份额。 3、基于婚姻关系财产共有原则,若无特别约定,小李继承财产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静有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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