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时效时间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时效时间的计算,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继承开始时间 继承开始的时间节点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这里所说的死亡包含两种情形:一是生理死亡,即自然生命的终结;二是宣告死亡,这通常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经法院宣告确认死亡。 当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具体死亡时间时,就需要按照一定规则进行推定。 若其中有人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就推定此人先死亡。 如果所有人都有其他继承人,且辈分不同,此时推定长辈先死亡;若辈分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相互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 例如,在一场灾难中,父母和子女同时遇难,若无法确定死亡时间,就会根据上述规则来确定继承顺序。 二、继承权受侵害的诉讼时效 当继承权纠纷发生时,提起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 这个期限为3年,是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比如,继承人发现有人擅自处分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侵害了自己的继承权,从知道这一情况起3年内可以提起诉讼。 不过,还有一个最长的时间限制,即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就不得再提起诉讼了。 这是为了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秩序,是对继承权受到侵害寻求司法救济的明确时间界限。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和小朱在一场灾难中同时遇难,难以确定死亡时间,小朱无其他继承人,小朱的遗产分配存在争议。且后来小胡擅自处分部分遗产,小李认为自身继承权受侵害,在多年后才知晓此事欲起诉。 案情分析: 1、关于死亡时间推定,因小朱无其他继承人,应推定小朱先死亡,按照此规则确定继承顺序。 2、对于小李的起诉时效,从其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3年内可起诉,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20年不得起诉,需据此判断小李的起诉是否在时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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