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继承人是不是父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继承人并非只有父母》
在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中,第一继承人不只是父母。 我国《民法典》对遗产继承顺序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这里所指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不仅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扶养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也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而父母方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并且,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一般会均等分配遗产。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父母认为自己是第一继承人应继承全部遗产。然而,小朱的配偶小丽和非婚生子女小静认为她们也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小丽作为配偶、小静作为非婚生子女,均有平等的继承权,可参与遗产分配。 2、在遗产分配时,若无特殊情形,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遗产。若有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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