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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订立时间是多久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订立时间的相关情况,不同类型的遗嘱存在差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完成的遗嘱形式。
在订立自书遗嘱时,遗嘱人需要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书写完成后,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对于自书遗嘱的订立时间,并没有特别严格的限制。
只要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知晓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且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没有受到任何外界的胁迫、欺骗等干扰,那么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随时订立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毕后,需由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共同签名,并注明准确的年、月、日。
同样,只要满足法定的相关条件,代书遗嘱也可以在合适的时机随时订立。
3.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遗嘱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在确认符合公证条件后,会依法办理公证手续,并在遗嘱上注明公证日期。
总体而言,遗嘱订立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长限制,但必须确保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符合相应遗嘱形式的法定要求。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分别订立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之一小李与继承有利害关系,公证遗嘱的办理过程存在身份审查不严谨的情况。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就以这些遗嘱的订立时间及有效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虽由小朱亲自书写,但未注明日期,不符合法定形式,可能影响其效力认定。
2、代书遗嘱中见证人小李与继承有利害关系,不满足“两个以上与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法定条件,该代书遗嘱可能无效。
3、公证遗嘱因身份审查不严谨,不符合公证要求,其有效性存疑。总体而言,这些遗嘱因未满足法定要求,效力均可能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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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2: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