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有没有媳妇的份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继承中媳妇是否有份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法定继承情况 在法定继承中,一般而言,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所以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 这是基于法律对于法定继承人的明确规定。 然而,存在一种特殊情况。 当儿媳在其配偶去世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情况就有所不同。 这里所说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对公婆进行悉心照料,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起居,比如为公婆洗衣做饭、陪伴就医等;在精神上给予关心和慰藉,让公婆在情感上得到温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儿媳便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 二、遗嘱继承情况 在遗嘱继承方面,公婆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对遗产进行分配。 如果公婆通过遗嘱明确地将部分或全部遗产指定由儿媳继承,那么儿媳就可以依据这份遗嘱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遗嘱的形式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 综上所述,在通常的法定继承中,儿媳一般无继承权,除非丧偶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在遗嘱继承中,要依据遗嘱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儿媳是否有份。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公婆留下遗产。小朱的妻子小丽认为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参与遗产继承,可小朱的兄弟小胡却认为小丽并非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同时,公婆生前有一份遗嘱,对于小丽是否能依遗嘱继承也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方面,一般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小丽若能证明自己在生活上悉心照料公婆,如提供生活物资、照顾起居等,精神上给予关心慰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2、在遗嘱继承方面,若公婆遗嘱明确指定小丽继承部分或全部遗产,且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小丽就能依遗嘱获得相应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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