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欠的债要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人死了欠的债是否要还”这个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有遗产的情况 当债务人死亡且留有遗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比如,某人去世后留下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产作为遗产,同时生前欠下30万元债务。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在继承房产后,需要从房产价值中拿出3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 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比如遗产价值10万元,而债务有15万元,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5万元部分,继承人若自愿偿还,则不在限定范围之内。 二、无遗产的情况 若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产,比如生前所有财产都已消耗殆尽,没有房产、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债务一般就无法得到偿还,债权人的债权可能就无法实现,债权人可能面临经济上的损失。 三、放弃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继承人放弃了对遗产的权利,相应地也就不用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20万元后不幸去世。小朱留有价值30万元的房产,其继承人小胡主张继承房产但不愿偿还债务,双方产生争议;若小朱无遗产,小李债权能否实现存争议;若继承人小静放弃继承,是否还要偿债也有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留有遗产时,根据法律规定,小胡作为继承人在继承房产后,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即需用房产价值偿还20万元借款。 2、若小朱无遗产,小李的债权因无可供执行财产一般无法实现,小李可能面临经济损失。 3、若小静放弃继承,那么她对小朱的债务可不承担清偿责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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