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给配偶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面为您详细解答遗嘱不给配偶的相关问题:
一、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有权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来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同时还能够指定遗嘱执行人。 具体而言,自然人既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也可以把个人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自然人财产处分权的尊重,保障了其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财产的归属。 二、具体操作 只要所立遗嘱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体现,并且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那么立遗嘱人就有权决定不把财产分配给配偶。 例如,自书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等信息,这样才能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三、特殊考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部分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在立遗嘱时,对于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其中属于配偶的一半份额划分出来,剩余的部分才可以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依据遗嘱进行相应的处分,这样才能避免在遗嘱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立下遗嘱,未将财产分给小丽。小丽认为自己作为配偶应有财产分配权,而小朱称财产是自己的有权自主决定,双方产生争议,且涉及部分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小朱有权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指定法定继承人或赠与他人,若遗嘱是其真实意思且符合法定形式,不分配给配偶在法律上有一定依据。 2、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若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划分出小丽的一半份额,剩余部分小朱才可按遗嘱处分,避免遗嘱执行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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