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和后妈继承权比例是多少合适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和后妈(继母)的继承权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有遗嘱的情况: 当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时,遗产的分配将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 遗嘱中会明确指定子女和继母各自能够继承的具体份额。 比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子女继承房产,继母继承一定数额的存款等,那么各方就需依照此遗嘱来获取相应遗产。 2.无遗嘱的情况: 子女的继承权: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是基于血缘关系所确定的法定权利。 继母的继承权:继母若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比如在被继承人生病期间悉心照料、承担家庭主要经济支出用于被继承人的生活和医疗等,那么继母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无遗嘱且子女和继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如果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例如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留下房产和存款等遗产。小朱有亲生子女小李和小胡,还有继母小丽。小朱生前未留遗嘱,小李认为自己作为亲生子女应多分遗产,而小丽称自己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也应多分,双方就遗产分配比例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无遗嘱,小李作为亲生子女、小丽作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 2、若小李存在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况,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若小丽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朱共同生活,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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