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分割遗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能否分割遗产,需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一、一方在离婚后死亡的情况 当夫妻双方完成离婚手续后,彼此的婚姻关系便正式解除。 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定继承的角度来看,另一方通常不能再以配偶的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这是因为在我国的法定继承制度中,配偶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离婚后双方的配偶身份已然不复存在。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形。 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离婚后的另一方继承其部分或全部遗产,那么该方就可以依据这份遗嘱的内容,合法地继承相应的财产。 这体现了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即被继承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 二、一方在离婚前死亡的情况 若一方在离婚程序尚未完成,也就是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期间死亡,那么另一方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有权参与遗产的分割。 会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例如父母、子女等,共同平分遗产。 但在实际分割时,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在分配遗产时给予适当的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起诉离婚,诉讼期间小朱不幸离世。小朱父母认为小李与小朱已在闹离婚,不应分遗产;小李则主张自己配偶身份未解除,应参与分割。此外,小胡离婚后去世,其遗嘱指定前妻小丽继承部分遗产,小静认为小丽已非配偶不应继承,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在离婚前死亡的情况,在离婚程序未完成时,婚姻关系仍存续,小李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有权与小朱父母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平分遗产。 2、小胡离婚后死亡,虽双方配偶身份已解除,按法定继承小丽不能继承,但小胡遗嘱指定小丽继承部分遗产,依据遗嘱继承优先原则,小丽可按遗嘱内容合法继承相应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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