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可以不给女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产能否不给女婿需分情况看待(从法律角度)
首先,当遗产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合法财产时,被继承人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这意味着,被继承人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通过订立遗嘱等合法方式,清晰明确地表明遗产的具体分配方案。 只要这种分配方案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被继承人完全可以将女婿排除在遗产继承人的范围之外。 毕竟,从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畴来看,女婿并不在其中,法定继承人主要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等特定亲属关系的人群。 例如,一位老人有自己独立的房产,他若想将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而不给女婿,就可以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实现。 其次,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明确区分出其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后,才能够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对这部分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配。 比如夫妻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其中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在遗产分配时要先确定这一半份额,再进行后续分配。 2.符合规定前提下,被继承人有权决定是否留遗产给女婿 在整个遗产分配过程中,只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财产性质的前提条件下,被继承人是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遗产留给女婿的。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女儿小丽与女婿小李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小朱生前有遗嘱表明房产不给小李,小李认为自己对家庭有贡献应分得遗产,而小丽认为应尊重父亲遗嘱,争议焦点在于小朱能否通过遗嘱将女婿排除在遗产继承人范围之外。 案情分析: 1、小朱的房产若为其个人合法财产,他拥有完全处分权。法定继承人中不包括女婿,小朱可通过遗嘱表明遗产分配方案,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将小李排除在外。 2、若房产是小朱与小丽母亲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确定属于小朱的份额后,再按遗嘱或法定继承规定分配这部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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