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和子女有继承顺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和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均位列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范围较为广泛。 其中,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即未婚生育的子女,他们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被收养的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起,便与亲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继承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像那些因残疾、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继承人,就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 例如一直悉心照料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子女。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特殊情况 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等继承安排,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因为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婚生子女小胡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丽都主张继承。但小丽认为自己照顾小朱更多应多分,小李则称自己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需照顾,应多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小胡、小丽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都有继承小朱遗产的权利。 2、若小丽确实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按照规定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3、若小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也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4、若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等特殊安排,应按法定继承原则分配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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