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有没有遗产抵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抵债,有一系列明确且细致的相关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限定继承原则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需要遵循限定继承原则。 具体而言,当继承人承接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其承担债务的范围是以所获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界限的。 也就是说,要先对遗产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 二、清偿顺序 若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所欠债务,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另外,在执行遗赠时,必须确保不能妨碍对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比如,不能因为急于执行遗赠而导致税款和债务无法按时、足额清偿。 三、特殊情况 当遗产继承中既存在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情况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若法定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对于超过的部分,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各自所得遗产的比例进行清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产经评估值50万,但其税款和债务共60万。小胡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小李为遗嘱继承人,小丽是受遗赠人。小胡认为只需用50万清偿,超出部分可不还,而小李和小丽认为应按不同规则清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限定继承原则,小胡承担债务以50万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的10万部分若小胡自愿偿还不受限制,若非自愿,无需偿还。 2、若小胡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清偿责任。执行遗赠时不能妨碍税款和债务清偿。 3、法定继承遗产不足清偿时,超出部分由小李和小丽按所得遗产比例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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