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胎儿在体内死亡遗产归谁所有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胎儿在体内死亡后遗产归属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深入分析:
一、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有着明确的规定。 当涉及到遗产继承以及其他与胎儿利益保护相关的情形时,胎儿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会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胎儿潜在利益的重视和保护。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那么其民事权利能力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也就是说,只有当胎儿顺利出生且为活体时,其在遗产继承等方面所具有的民事权利能力才得以真正确立;反之,若娩出时是死体,此前所赋予的相关权利能力也就不复存在了。 二、遗产归属 由于胎儿在体内死亡,也就是娩出时为死体的情况,其自始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所以不能作为合法的继承人去继承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原本为胎儿保留的那部分遗产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办理。 具体而言,就是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 那么,这部分原本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就会由胎儿父亲的父母、配偶等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来继承。 这样的规定既遵循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也保障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遗产分配时为其腹中胎儿保留了份额,后胎儿在体内死亡。争议点在于胎儿在体内死亡后,此前保留的遗产份额该如何归属。 案情分析: 1、关于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此案件中胎儿不能作为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 2、对于遗产归属,因胎儿在体内死亡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原本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按法定继承规定办理,由小朱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如父母、配偶等,依照法定顺序和份额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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