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屋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答案是可以的,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一、从房屋所有权来看 农村房屋是农民通过合法途径建造或取得的个人财产。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依法所拥有的合法财产都能够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农村房屋作为农民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分,其所有权自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就意味着,从房屋所有权的层面出发,合法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农村房屋的。 比如,父母在农村合法建造的房屋,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就可以依法继承该房屋。 二、从宅基地使用权分析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农户仅拥有使用权。 而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当继承人继承了农村房屋后,也就相应地获得了继续使用该房屋所在宅基地的权利。 不过,这里有个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如果继承人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在继承房屋后,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操作。 当房屋因为自然原因坍塌或者灭失后,宅基地将会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关于继承程序 农村房屋的继承通常遵循一定的程序。 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即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规定来办理。 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则优先按照协议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在农村有合法建造的房屋,父母去世后,小朱作为法定继承人欲继承该房屋。但小胡提出异议,认为农村房屋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且小朱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使继承也不能使用宅基地。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房屋所有权看,农村房屋是农民合法财产,依《民法典》规定,公民合法财产可依法继承,小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的农村房屋。 2、从宅基地使用权分析,“地随房走”,小朱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因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对房屋翻建等,房屋灭失后宅基地会被收回。 3、关于继承程序,若父母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该农村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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