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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承认的打印遗嘱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法院承认的打印遗嘱,需要满足一系列明确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必须能够正确、清晰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这意味着其精神状态正常,对自身行为以及该行为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都有着清晰的认知能力。
例如,能够清楚知晓自己的财产状况,明白自己做出的财产分配决定会带来怎样的影响等。
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所立的遗嘱,才有可能被法院承认。
二、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体现,不存在任何被欺诈、胁迫或者误导等导致意思不真实的情形。
比如,不能是在他人的欺骗下,误以为某些财产不存在而未作分配,或者在他人的强迫下做出违背自己本意的财产处置决定。
三、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的选择至关重要,他们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不能是继承人的近亲属、债权人等,以确保见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
这样做是为了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效防止遗嘱被篡改。
每一页都有签名和日期,能清晰追溯遗嘱形成的过程。
打印遗嘱在符合上述法定形式要件时,与其他形式遗嘱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会予以承认和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留下一份打印遗嘱,将房产留给小丽,小胡对此提出异议,争议点在于该遗嘱是否符合法院承认的条件,涉及小朱立遗嘱时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性、见证情况及签名注日期等方面。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行为能力,需确认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正常,能清晰认知财产状况及分配后果,若存在精神障碍等影响认知能力的情况,遗嘱可能无效。
2、意思表示方面,要审查小朱是否受欺诈、胁迫等,若小丽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小朱违背本意立遗嘱,该遗嘱将不被承认。
3、见证情况,需核实见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若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见证无效。
4、签名注日期方面,若遗嘱存在缺页未签名注日期等情况,遗嘱真实性存疑,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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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0: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