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女儿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遗产的情况 (1)法定继承所得 在女儿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遗产时,若无遗嘱特别指定该遗产仅归女儿一方所有,那么此遗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法定继承中,法律遵循一定的继承顺序和分配原则,当没有特别说明时,继承所得视为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收益。 例如,女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了祖辈的房产,若无遗嘱特殊指定,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遗嘱继承 若遗嘱明确表明遗产只由女儿一人继承,与配偶无关,则该遗产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当遗嘱有明确指定时,应按照遗嘱执行。 比如,遗嘱中写明某笔存款只留给女儿个人,那么这笔存款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二、婚前继承遗产的情况 若女儿是在婚前继承的遗产,不论遗嘱有无特别指定,该遗产都属于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婚前财产是个人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具有独立性。 总之,确定女儿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继承发生的时间以及遗嘱是否有特别指定。 案情回顾: 小静与小胡结婚后,小静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祖辈房产,小胡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小静却觉得应是自己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丽婚后按遗嘱继承一笔存款,遗嘱写明只归小丽一人,小丽丈夫小朱却称是共同财产。还有婚前继承遗产的情况,小丽姐姐小静婚前继承财产,婚后其丈夫小李也想分。 案情分析: 1、对于小静婚后法定继承的房产,因无遗嘱特别指定归小静一方,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丽婚后遗嘱继承的存款,因遗嘱明确表明只由小丽一人继承,所以这笔存款属于小丽的个人财产,小朱主张共同财产不成立。 3、小静婚前继承的财产,不论遗嘱有无特别指定,都属于小静的婚前个人财产,小李无权要求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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