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和父母都在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儿子和父母的继承权问题,下面为你做详细阐述:
一、法定继承情况 在法定继承的体系中,儿子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父母作为被继承人的父母,他们均处在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之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具体的遗产分配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份额有所不同,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二、遗嘱继承情况 当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遗产的分配将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若遗嘱中明确指定儿子或父母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那么他们就能够依据遗嘱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财产。 例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某套房产由儿子继承,那么儿子就有权获得该房产。 而若遗嘱中未对儿子或父母进行指定,他们则不参与遗嘱继承部分财产的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若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相应主体的继承权将会丧失。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未留遗嘱。小朱的儿子小李和父母小胡、小丽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自己应多分,因其长期与小朱共同生活,而小胡、小丽觉得应均分。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小李、小胡、小丽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按照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小李与小朱共同生活,根据相关法律,在分配遗产时,小李可以适当多分。 2、由于小朱未留遗嘱,不存在遗嘱继承情况。若有一方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则会丧失继承权,本案中无此情形,应按法定继承原则分配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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