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者的财产有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死者财产的继承,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则,具体如下:
1.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的财产分配: 若死者在生前依据法律规定,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或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其财产的分配将严格按照遗嘱或协议的具体内容来执行。 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会按照相应规定获得各自对应的财产份额。 2.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的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情况: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在继承遗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情况: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只有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时,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此外,对于那些不属于继承人范畴,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继承人以外却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法律规定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未留下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其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父母小静健在,且有兄弟姐妹。在分割财产时,小胡认为应先扣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小李的部分,剩余财产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而小丽觉得自己照顾小朱多应多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小李、小胡、小丽和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一般应平均分配扣除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小李部分后小朱的遗产。 2、小丽主张因照顾多应多分缺乏法律依据,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才可适当多分。同时,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小朱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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