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死了留下的遗产有父母的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儿子不幸去世后,其父母是拥有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的。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相关情况: 1.法定继承情况: 在很多时候,儿子可能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遗产。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规定,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也就意味着,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这种情形下,是有权利依法继承儿子的遗产的。 比如说,一个家庭中儿子突然离世,且没有留下关于遗产分配的特殊安排,那么他的父母就可以和配偶、子女一同参与到遗产的分配当中。 2.继承份额的确定: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通常是均等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例如,有些继承人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就应当对他们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而对于那些在生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也可以适当多分一些。 3.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儿子在生前立有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由他人继承,那么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产分配。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遗嘱,也应当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不幸去世,未留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父母、配偶和子女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父母认为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参与分配,配偶则认为应多分。此外,小朱生前对缺乏劳动能力的弟弟有所照顾,弟弟要求特殊照顾多分遗产。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小朱未留特殊安排,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与配偶、子女一同参与遗产分配。 2、关于继承份额,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均等,但如果小朱弟弟确实缺乏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适当多分。 3、若小朱生前立有有效遗嘱指定他人继承,应按遗嘱执行,但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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