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什么情况下能走继承权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子在特定情况下可由继承人继承,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继承人拥有合法产权 农村房屋要能被继承,前提是被继承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该房屋。 又或者是通过合法购买,在符合农村房屋买卖规定的前提下,完成了交易手续,取得房屋产权。 二、继承人符合法定条件 1.法定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当被继承人去世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农村房屋。 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有权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特定的继承人继承其农村房屋。 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同时也要满足实质要件,如遗嘱人立遗嘱时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三、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农村房屋与宅基地紧密相连,继承人继承房屋时,基于“房地一体”原则,可取得相应宅基地的使用权。 不过要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必须与房屋继承相关联。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农村房屋一处。小胡称自己是小朱子女,应按法定继承得房;小李拿出小朱自书遗嘱,称小朱指定自己为继承人。且该房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也存在争议,小静主张宅基地应单独由她使用。 案情分析: 1、关于房屋继承,若小朱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与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由其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且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小李可按遗嘱继承房屋;若遗嘱无效,则小胡作为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 2、对于宅基地使用权,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不能单独继承,应与房屋继承相关联,小静主张单独使用宅基地无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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