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夫妻丧偶遗产如何分配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二婚夫妻丧偶后,遗产分配有着明确的规则,具体如下:
一、确定遗产范围 在进行遗产分配前,需要清晰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比如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等。 在这些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应归配偶所有,剩下的另一半才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 而个人财产,像婚前个人购买的房产、个人的专属生活用品等,则全部作为遗产。 二、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如果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并且经过法律认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应当严格按照遗嘱或协议的内容来进行遗产分配。 遗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的有关扶养和财产处分的协议。 三、法定继承 要是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那就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办理。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残疾且无收入来源的子女等,可以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二婚,小朱丧偶。小朱生前与小李有共同购买的房产,小朱还有婚前个人房产。小朱未留遗嘱,其与前妻的子女小胡、小丽,以及小李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共同房产及个人房产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对于共同购买的房产,其中一半份额应归小李所有,另一半作为小朱的遗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出配偶份额,剩余部分才是遗产。 2、小朱的婚前个人房产全部作为遗产。由于小朱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小李、小胡、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应均等分配遗产。若其中有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则可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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