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子能继承给女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子能否继承给女儿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一、法定继承方面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里的子女,不论男女,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也就是说,女儿和儿子一样,在法定继承的框架下,对农村房屋是有合法的继承权利的。 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男女平等原则的贯彻,保障了女性在财产继承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宅基地相关问题 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并非村民的私有财产,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 然而,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财产,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当女儿继承了农村房屋后,在该房屋存续的这段时间内,她可以正常使用对应的宅基地。 三、特殊情况说明 若女儿的户口已经迁出了农村,这种情况下,她依旧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 但是,当房屋因为自然因素或者其他原因自然灭失后,由于她不再具有本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就不能再申请对房屋进行重建或者翻建。 此时,村集体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收回该宅基地,以便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兄妹,父母去世后留下农村房屋。小朱认为自己是女儿不应继承房屋,房屋应全归小李。且小朱户口已迁出农村,她能否继承房屋及使用宅基地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看,依据《民法典》,男女平等,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朱和小李一样对农村房屋有法定继承权。 2、宅基地虽不能继承,但房屋可继承。小朱继承房屋后,在房屋存续期间可正常使用对应宅基地。 3、小朱户口迁出,能继承房屋。若房屋灭失,因她非本村集体成员,不能重建或翻建,村集体可收回宅基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