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赔偿金第一顺位继承人失踪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死亡赔偿金第一顺位继承人失踪情况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具体方式:
一、宣告失踪 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失踪且达到法定条件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 通常来说,下落不明需满2年。 在现实生活中,法院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宣告其失踪后,会指定财产代管人。 这个代管人一般是与失踪人关系密切且具有管理能力的人,代管人负责代管失踪人的财产,此时涉及到的死亡赔偿金中该继承人应得的份额,也会由代管人进行代管。 二、宣告死亡 若继承人下落不明满4年(若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等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后,其财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死亡赔偿金相应份额也会按法定程序分配给其他合法继承人。 三、保留份额 在未宣告失踪或死亡前,为了保障失踪继承人的权益,可先将其应得的死亡赔偿金份额保留。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部门或机构会将这部分金额单独存放。 待该继承人出现后,再按照规定进行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因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其第一顺位继承人小李失踪。小胡作为利害关系人,对小李失踪状态的处理及死亡赔偿金分配存在争议,不知该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还是保留份额。 案情分析: 1、若小李下落不明满2年,小胡可申请宣告小李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指定财产代管人,代管人代管小李财产,包括其在死亡赔偿金中应得份额。 2、若小李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小胡可申请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后,小李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死亡赔偿金相应份额分配给其他合法继承人。 3、在未宣告失踪或死亡前,应保留小李应得的死亡赔偿金份额,待其出现后再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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