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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能是夫妻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夫妻是不能担任的。
下面来详细分析一下:
一、法律层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遗嘱见证人有着明确且细致的规定。
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比如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认知和表达自己的意思。
更为关键的是,见证人必须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这是为了保证遗嘱见证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避免因利益纠葛而影响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夫妻间存在利害关系的体现
夫妻之间存在法定的配偶关系,这种关系使得他们在财产等诸多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和利害关系。
例如,在财产分配上,夫妻通常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若一方作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当涉及到财产继承等问题时,很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见证过程中难以保持中立和客观。
比如,可能会偏向于自己一方,使得见证结果不能真实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
三、对遗嘱效力产生的影响
一旦见证人的选择不满足法定条件,那么这份口头遗嘱的效力就会存在瑕疵。
在后续可能出现的遗嘱继承纠纷中,这份口头遗嘱极有可能因为见证人的不适格而被认定为无效。
这样一来,不仅会违背立遗嘱人的初衷,还可能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所以,为了确保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在选择见证人时,一定要挑选符合法定条件、与继承人及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人。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临终前立下口头遗嘱,指定财产由小李继承,其配偶小胡作为见证人。之后小静提出异议,认为小胡作为夫妻不能担任口头遗嘱见证人,该遗嘱应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见证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小胡与小朱系夫妻,存在法定配偶关系,在财产等方面有紧密利害关系,不符合见证人条件。
2、因小胡作为见证人的身份不适格,这份口头遗嘱效力存在瑕疵。在可能出现的继承纠纷中,该口头遗嘱很可能被认定无效,会违背小朱立遗嘱的初衷,也可能引发家庭成员间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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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9: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