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亲妈妈遗产继承人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亲妈妈遗产继承人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说明,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1.子女: 婚生子女:即单亲妈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他们与单亲妈妈存在天然的血缘关系,对其遗产享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单亲妈妈在婚姻关系之外生育的子女,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相同,同样有权继承遗产。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被单亲妈妈收养的子女,在法律上与亲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可继承遗产。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单亲妈妈与他人再婚,其继子女与单亲妈妈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也能继承遗产。 2.父母:单亲妈妈的生父母,作为其直系血亲,对其遗产有法定的继承权。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1.兄弟姐妹: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特定情况下可继承遗产。 2.祖父母、外祖父母: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他们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单亲妈妈的遗产。 另外,若单亲妈妈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会依照遗嘱内容分配;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案情回顾: 单亲妈妈小静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她有婚生子女小朱,非婚生子女小李,收养的子女小胡,与再婚对象所育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丽。此外,小静的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小静生前未立遗嘱,各方就遗产继承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各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份额。 案情分析: 1、小朱、小李、小胡、小丽作为小静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他们对小静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小静的父母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与子女共同继承遗产。 3、小静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他们暂时不能继承遗产。 4、由于小静没有遗嘱,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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