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前立遗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前立遗嘱,具体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1.自书遗嘱: 这种方式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遗嘱内容。 书写时,要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明确,不能有模糊不清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因为这关系到遗嘱能否准确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写完后,遗嘱人需在遗嘱结尾处亲笔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便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书写完毕后,同样要注明年、月、日。 随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在遗嘱上签名,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也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确保遗嘱的每一部分都得到各方确认,防止出现遗漏或篡改的情况。 4.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在录音录像过程中,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当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准确的年、月、日,使遗嘱的订立过程有清晰的记录。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只有在危急情况下,且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内容、订立过程等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实,所以公证遗嘱的效力相对较高。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多份遗嘱,包括自书、代书、打印等多种形式。其中自书遗嘱字迹潦草部分存歧义,代书遗嘱有一见证人可能与遗嘱有利害关系,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对以哪份遗嘱为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因字迹潦草、内容有歧义,可能无法准确体现其真实意愿,在认定其效力时会存在一定阻碍。 2、代书遗嘱中若有见证人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规定,该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存疑。 3、不同形式遗嘱效力认定需按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效力相对较高,若无公证遗嘱,需综合判断各遗嘱订立时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确定最终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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