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其他子女不同意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遗嘱的本质及生效条件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身个人合法财产作出的处分行为。 简单来说,这是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安排财产归属的一种方式,而且这种安排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就能生效。 因为这是遗嘱人对属于自己财产的处置权利,他人一般无权干涉。 2.遗嘱有效的法定要件 我国法律对遗嘱的有效要件有明确规定: 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具备能够清晰表达自己意愿、理解行为后果的能力。 比如,精神正常、意识清醒的成年人通常具有遗嘱能力。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是受到胁迫、欺骗等情况下作出的。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为了保障这类特殊继承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涉及他人财产。 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3.遗嘱争议的解决方式 只要遗嘱符合上述法定有效要件,即便其他子女不同意,该遗嘱依然有效。 在遗嘱人去世后,就应按照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分配。 若其他子女对遗嘱的效力存在异议,比如怀疑遗嘱的真实性等,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解决争议,由法院进行全面审查和公正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一直照顾自己的小丽,未分给其他子女。小朱去世后,其他子女对遗嘱真实性存疑,认为小朱可能受到小丽胁迫才立下此遗嘱,不愿按遗嘱分配房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需判断小朱立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若其精神正常、意识清醒,则具备遗嘱能力。 2、要审查遗嘱是否为小朱真实意思表示,若小丽不存在胁迫等行为,遗嘱符合真实意愿要求。 3、确认遗嘱所处分房产为小朱个人合法财产,且未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德,该遗嘱应有效。若其他子女异议无依据,应按遗嘱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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