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无本人签字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书遗嘱的效力问题,通常情况下若没有本人签字,一般是无效的,不过也存在特殊的有效情形,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书遗嘱需要严格遵循一定的程序。 具体来说,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过程。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也就是将遗嘱人的意愿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完成代书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同时还要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防止出现遗嘱被篡改或伪造的情况。 所以,在正常情形下,本人签字是代书遗嘱具备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二、特殊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存在遗嘱人确实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情况。 比如,遗嘱人由于身体原因,如患有严重的疾病导致手部功能受限无法书写,或者因文化程度较低从未学习过写字等。 在这种情况下,若符合一定条件,遗嘱人可以用按手印的方式来代替签字,此时代书遗嘱有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这些条件包括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资格的见证人全程见证,不仅要见证代书的过程,还要见证遗嘱人按手印的整个过程,以确保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总之,代书遗嘱一般需要本人签字,若没有签字且又不存在特殊情形来替代的,通常是难以认定其具有法律效力的。 案情回顾: 小朱身体欠佳,手部功能受限无法书写,欲立代书遗嘱。小李代书,小胡和小丽作为见证人在场。遗嘱完成后,小朱按了手印但未签字。之后小静提出该代书遗嘱因无本人签字应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依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需遗嘱人、代书人及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日期,本人签字是代书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此案件中,小朱未签字。 2、但小朱因身体原因无法书写,按手印替代签字,且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资格的见证人全程见证代书及按手印过程,符合特殊情形下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此代书遗嘱应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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