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没有留下遗嘱财产会平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父母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时,财产的分配并非简单地进行平分,而是遵循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妥善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有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对待。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比如长期陪伴照顾、承担主要生活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离世且未留遗嘱,留下一笔财产。小朱有一养兄小李,还有一同父异母的弟弟小胡。小胡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小朱长期陪伴照顾父母,小李有扶养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争议点在于这笔财产该如何在三人之间分配。 案情分析: 1、确定继承人范围,小朱、小李、小胡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2、分配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应均等,但小胡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应给予适当照顾;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小李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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