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如何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打印遗嘱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条件:
一、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设立打印遗嘱时,必须处于能够正确清晰表达自身意愿的状态。 这意味着其需要具备相应的认知水平与判断能力,能对自身财产的分配等事项作出合理、明智的决定。 若遗嘱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或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此时所立的打印遗嘱则可能无效。 二、遗嘱内容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干扰因素。 比如,不能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让遗嘱人作出违背其内心想法的财产分配安排,也不能以威胁等方式强迫遗嘱人订立特定内容的遗嘱。 三、要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做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防止遗嘱被篡改或伪造。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打印遗嘱才会被认定为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相关认定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证据进行审查。 若在形式上存在瑕疵,如缺少见证人的签名等,可能影响遗嘱效力。 所以,订立打印遗嘱时一定要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想要订立打印遗嘱,其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在病情稳定时订立了打印遗嘱,但遗嘱订立过程中,小李通过欺骗手段让小朱更改了部分财产分配内容,且打印遗嘱只有一名见证人小胡在场见证并签名。之后小朱去世,继承人就该打印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虽在病情稳定时订立遗嘱,但小李的欺骗行为导致遗嘱内容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影响遗嘱效力。 2、根据法律规定,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遗嘱仅有一名见证人小胡,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该打印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