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什么时候有法律效力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是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的,下面为您详细说明:
一、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这件事,要求遗嘱人在立遗嘱之时,必须拥有能够独立开展民事活动的能力。 也就是说,遗嘱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清晰、准确的认知。 比如,一个精神状态正常、思维清晰的成年人,在没有受到精神疾病等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才符合这一条件。 若遗嘱人处于意识不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二、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愿的体现,不能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影响其自主表达的情况。 例如,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让遗嘱人立下不符合其本意的遗嘱,或者以威胁的方式强迫遗嘱人做出违背自己心愿的财产分配安排,这样的遗嘱都是无效的。 三、内容合法 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能对他人的财产进行处分。 而且,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比如,不能将非法所得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也不能在遗嘱中设立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 四、形式合法 不同形式的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都有各自特定的法定形式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需要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只有当遗嘱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时,在遗嘱人死亡时,该遗嘱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在意识不清时立下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小李,小胡怀疑遗嘱有效性。另外,小静称小朱曾受胁迫立遗嘱,且遗嘱涉及部分财产非小朱个人合法所有,遗嘱形式也不符合自书遗嘱要求,该遗嘱的法律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意识不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对自己行为及后果有清晰认知,此状态下所立遗嘱应无效。 2、若小朱是受胁迫立遗嘱,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能体现其内心真实意愿,该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3、遗嘱涉及非小朱个人合法财产,内容不合法,对他人财产的处分无效。 4、遗嘱形式不合法,如未按自书遗嘱要求由本人亲自书写等,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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