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能把财产给儿子不给女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遗嘱的确可以将财产给儿子而不给女儿,这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遗嘱自由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充分的自由来依照规定立遗嘱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同时还能够指定遗嘱执行人。 具体而言,自然人完全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明确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 只要这份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被胁迫、欺诈等情况,并且在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比如有老人的亲笔签名、注明日期等,那么这样的遗嘱就是有效的。 二、排除法定继承 在遗产分配中,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也就是说,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就必须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 即使这种分配方式没有将财产分给部分法定继承人,比如女儿,也是合法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应当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如果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么这部分遗嘱内容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年老后,辛苦积攒了一些财产。他认为儿子小李悉心照料自己,女儿小静关心较少,便立下遗嘱,将财产全给小李,小静对此不满,认为分配不公,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遗嘱自由原则,小朱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遗嘱是其真实意思体现,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且形式符合法律要件,遗嘱就有效。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小朱的遗嘱合法有效时,应按遗嘱内容执行,即使未分给小静财产也是合法的。但需注意,若小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遗嘱应给她保留必要份额,否则相关内容可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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