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没有去公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即便不进行公证,同样是有效的。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遗嘱存在多种形式,而公证遗嘱仅仅是其中之一,并非是遗嘱生效所必须要经历的程序。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1.遗嘱有效的条件: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 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想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2.不同遗嘱形式: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代书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还有录音录像遗嘱、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等。 3.建议:虽然公证并非必需,但公证遗嘱的公信力相对较高。 若遗嘱后续存在争议,公证遗嘱在证据效力上往往更具优势。 若对遗嘱效力存在疑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子女,但未进行公证。小朱去世后,子女间就遗嘱效力产生争议,一方认为未公证的遗嘱无效。 案情分析: 1、小朱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行为后果有清晰认知,符合遗嘱人有效条件。 2、小朱立遗嘱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想法。 3、遗嘱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也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份额。 4、小朱的自书遗嘱由其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即便未公证,该遗嘱也是有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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