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什么时候取得所有权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人取得所有权的时间,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遗嘱生效时取得所有权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因继承而取得物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便会发生效力。 而继承开始的时间节点,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随即生效。 在这种情况下,遗嘱继承人自然而然地就取得了遗产的所有权。 这一过程无需再进行额外的公示行为。 二、特殊情况 当涉及到某些特定的财产时,情况会有所不同。 比如不动产(像房屋)以及特定的动产(如车辆等),这类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 虽然遗嘱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上就已经取得了这些财产的所有权。 但如果后续想要处分这些财产,就必须先依照法律规定,去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若未经登记,在法律上就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不过,这并不影响遗嘱继承人已经取得的所有权。 例如继承了一套房屋,在未办理登记手续前,继承人不能随意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但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继承人。 案情回顾: 小朱立下遗嘱,将自己的珠宝和房屋都留给小李。小朱去世后,遗嘱生效,小李主张已取得珠宝和房屋所有权,准备出售房屋,小胡认为小李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不能出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珠宝等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自继承开始时生效,小朱死亡、遗嘱生效时,小李就取得珠宝所有权,可合法占有、使用。 2、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小李在小朱死亡时已取得所有权,但要处分该房屋,需先办理登记手续。未登记前,虽所有权属于小李,但出售等处分行为在法律上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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