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过了二十年还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过了二十年的效力及执行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遗嘱本身的效力 遗嘱的效力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定的形式与实质要件。 从实质方面来看,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内容上,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不能将违法所得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 从形式上,要符合法律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 只要这些条件都满足,不管时间过去多久,遗嘱本身都是有效的。 二、继承时效问题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要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表示的,就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继承权纠纷方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三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 然而,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涉及遗嘱继承纠纷,超过二十年虽可能丧失胜诉权,但遗嘱本身的有效性并不会受影响,只是在执行上可能会面临一些阻碍。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立下遗嘱将财产分给小朱和小李,但遗嘱订立已过二十年。小朱认为遗嘱有效应按其执行,小李却称时间太久遗嘱失效,双方就遗嘱效力及执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嘱本身效力看,若小朱父亲立遗嘱时神志清醒、未受胁迫,且内容不违法,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比如是自书遗嘱且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那么该遗嘱有效,不会因时间过去二十年而失效。 2、关于执行,虽超过二十年可能丧失胜诉权,但遗嘱本身有效性不受影响。若小李拒绝配合执行,小朱在执行上可能会面临阻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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