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进行判断:
一、遗嘱人主体资格 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其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的真实意愿。 比如,老年人突发脑溢血后意识模糊时所立遗嘱就无效。 二、遗嘱形式合法 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法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不仅要求遗嘱内容由遗嘱人亲自书写,还需其本人签名,并明确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三、遗嘱内容真实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其意愿的情况。 同时,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比如,遗嘱不能将遗产指定给非法活动的参与者。 四、保留必要份额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突发脑溢血后意识模糊时立下遗嘱,将房产全留给小朱。小胡作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未被留份额,且遗嘱未按自书遗嘱要求注明日期。小丽称遗嘱是小朱胁迫父亲所立,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父亲立遗嘱时意识模糊,处于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状态,根据相关规定,此时所立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2、自书遗嘱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遗嘱形式不合法。 3、小丽称遗嘱是胁迫所立,若属实,则该遗嘱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不具备法律效力。 4、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胡保留必要份额,违反相关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